1、原特种设备改造为非特种设备使用,这种情况还需要办理改造告知及验收手续吗?
答复:不需要。原设备需要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19-02-28
2、关于更换货叉的叉车检验的追问
TSGN0001—2017中规定“叉车使用中,如果将货叉更换为其他属具,该设备的使用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未对检验做出说明。
在检验工作中发现,过去首检合格的叉车,在今年检验时发现其叉车的货叉更换为其他输具。
请问,检验员是否还应对该叉车继续进行定期检验?依据是什么?
货叉改属具需要有资质单位改造并经监检合格后申请注销,之后不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
问题1、“货叉改属具需要有资质单位改造并经监检合格后申请注销”中的监检如何理解?是否是首检?应为TSGN0001—2017中规定改造后应进行首检。
问题2、货叉经有资质单位改造改属具后需要监检的依据是什么?
回复:货叉改为属具,要通过改造实施,确认后即不再纳入监管,故无需检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19-02-28
3、关于特种设备操作证件的几个问题
我想问一下钢筋加工厂内的门式起重机(无控制室,遥控操作)是否需要特种设备操作证件(包括司索工、信号工),还是说达到一定吨位就需要证件?汽车吊还在特种设备名录里面吗?
回复:依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二条,司索人员、地面作业和遥控人员,不需要取证。汽车起重机2014年已不再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对其不再适用。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19-02-28
4、叉车上牌手续——叉车补办牌照、上牌需要什么手续?
问:叉车补办牌照、上牌需要什么手续?叉车是否要挂靠到公司名下?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文件规定吗?具体文件是什么?
回复:牌照问题请与负责相关的注册登记机关联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登记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文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19-02-28
5、升降机是否可以作为建筑内货梯使用
问:施工升降机是否可以安装到建筑内作为固定的永久的提升货物用的设备使用?升降机安装在专用的井道里。
回复:施工升降机和货梯采用不同的标准,其产品用途应明确区分。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